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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 chapter 23 25

路加福音第 23 章

路加福音 23:1-12

在這一章中,我們首先要留意的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遭到了何等虛假的指控。經文告訴我們,猶太人控告祂「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我們深知,這些指控中沒有半句實話。這不過是他們為了煽動羅馬巡撫對付我們主而編造的狡詐手段。

作假見證和毀謗是魔鬼最愛用的兩樣武器。牠起初就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 8:44)。當牠發現無法阻止神的工作時,下一個計謀就是抹黑神僕人的品格,摧毀他們見證的價值。牠曾用這武器攻擊大衛——大衛說:「兇惡的見證人起來,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詩 35:11)。牠曾用這武器攻擊先知。以利亞被稱為「使以色列遭災的」!耶利米被指控「不求這百姓得平安,只求受苦!」(王上 18:17;耶 38:4)。牠曾用這武器攻擊使徒。他們被稱為「瘟疫」,是「攪亂天下的人」(徒 24:5;17:6)。在祂整個事奉期間,牠也一直用這武器攻擊我們的主。牠煽動爪牙稱祂為貪食好酒的人、撒馬利亞人和被鬼附的(路 7:34;約 8:48)。而在我們眼前的經文中,我們看到牠直到最後一刻仍在運用這老套的武器。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所受的指控完全是子虛烏有。

基督的僕人若必須喝與主同樣的杯,絕不應感到驚訝。當那位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的主都遭到惡毒的毀謗時,誰又能指望倖免呢?「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太 10:25)。對於聖徒,再惡毒的謠言也編造得出來。完美的純潔並不能成為抵擋滔天謊言、誹謗和曲解的屏障。最無可指責的品格也無法保護我們免受惡毒舌頭的攻擊。我們必須忍耐地承受這試煉。這是基督十字架的一部分。我們必須安靜,倚靠神的應許,相信真理終必得勝。大衛說:「當在耶和華面前安靜,耐性等候他。」「他要使你的公義如光發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詩 37:6-7)。

其次,我們要在這段經文中觀察到,未歸正的權貴心中那種奇特且複雜的動機。經文告訴我們,當彼拉多將我們的主送到加利利王希律那裡時,「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他的事,久已想要見他,並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蹟。」

這些話非常值得深思。希律是一個放縱情慾、屬世的人,是殺害施洗約翰的兇手,是一個與兄弟之妻行淫亂的污穢之人。我們本以為這樣的人絕不會想見基督。但希律有一個不安的良心。神那些被殺害的聖徒的血,無疑經常浮現在他眼前,摧毀了他的平安。我們主傳道和行神蹟的名聲甚至傳到了他的宮廷。有人說,另一位反對罪惡的見證人興起了,他比施洗約翰更忠心、更勇敢,並且用連君王權勢都無法做到的作為來證實他的教導。這些傳聞使希律感到不安和焦慮。難怪他的好奇心被激起,並「想要見基督」。

令人擔憂的是,在教會的每個時代,都有許多像希律一樣的權貴,他們沒有神,沒有信心,只為自己而活。他們通常生活在自己的圈子裡——被奉承、被諂媚,從未聽過關於靈魂的真理——傲慢、專橫,除了自己的意志外不顧其他。然而,即使是這些人,有時也會良心受責而感到恐懼。

神興起一些勇敢的見證人反對他們的罪,他們的見證傳到了這些權貴的耳中。他們的好奇心立刻被激起。他們感到「被揭穿」而坐立難安。他們像飛蛾撲火一樣圍繞著他的事奉,即使不順從,也似乎無法遠離。他們讚美他的才華,公開表示對他能力的欽佩。但他們從未有進一步的行動。像希律一樣,他們的良心在內心產生了一種病態的好奇心,想要看見並聽見神的見證人。但像希律一樣,他們的心被鐵鍊鎖在世界上。在情慾或無法控制的激情風暴中被拋來拋去,他們活著時從未得到安息,在經歷了良心的一番掙扎後,最終死在罪中。這是一個令人痛苦的歷史。但這卻是許多富人靈魂的歷史。

讓我們從希律的例子中學會「憐憫」權貴。儘管他們擁有偉大和顯赫的外表,但內心往往極其悲慘。絲綢、緞子和官服之下,往往掩蓋著與平安完全無緣的心。那個希望成為富人的人,不知道自己在祈求什麼。讓我們為富人「禱告」,而不僅僅是憐憫他們。他們在永生的賽跑中背負著沉重的負擔。如果他們得救,那只能是神恩典的偉大神蹟。我們主的話語非常嚴肅:「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太 19:24)。

最後,我們要在這段經文中觀察到,未歸正的人在厭惡基督這件事上是多麼容易且迅速地達成一致。經文告訴我們,當彼拉多將我們的主作為囚犯送到希律那裡時,「希律和彼拉多當天就成了朋友,因為他們從前彼此有仇。」我們不知道他們結仇的原因。那可能是一些瑣碎的爭吵,就像在偉人與小人物之間都會發生的一樣。但無論結仇的原因是什麼,當一個共同的蔑視、恐懼或仇恨對象被帶到他們面前時,這些仇恨就被擱置了。無論他們在其他什麼事情上有分歧,彼拉多和希律都能在蔑視和逼迫基督這件事上達成一致。

眼前的這件事是一個鮮明的象徵,反映了世界上隨處可見的現象。觀點最不一致的人,可以在反對真理上聯合起來。教義最對立的教師,可以在對抗福音上結成同盟。在我們主的時代,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曾聯合起來,試圖陷害拿撒勒人耶穌並將祂處死。在我們這個時代,我們有時會看到羅馬天主教徒和索西尼派(Socinians)——不信者和偶像崇拜者——世俗的享樂主義者和偏執的苦行者——所謂自由派觀點的支持者和所有變革最堅定的反對者——全都聯合起來反對福音派信仰。一種共同的仇恨將他們聯繫在一起。他們恨惡基督的十字架。用使徒在《使徒行傳》中的話來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徒 4:27)。他們彼此之間或許非常憎恨,但他們都更恨惡基督。

真正的基督徒不應認為世界的敵意是一件奇怪的事。他不應感到驚訝,如果像在羅馬的保羅一樣,他發現生命之道是「到處被毀謗的」,如果他周圍的人都一致厭惡他的信仰(徒 28:22)。如果他指望通過任何妥協來贏得人的好感,他將會大失所望。不要讓他的心憂愁。他必須等候神的稱讚。他主人的話語應該經常浮現在他的腦海中:「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 15:19)。

路加福音 23:13-25

我們首先應當觀察到,在這段經文中,審判官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完美無罪作出了何等驚人的見證。

經文告訴我們,彼拉多對猶太人說:「你們引這人到我這裡,說他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什麼罪來;就是希律也是如此。」羅馬巡撫和加利利分封王都持同一觀點。兩人都一致宣告我們的主在所控告的事上沒有罪。

這種對基督無罪的公開宣告具有特殊的意義。我們必須記住,我們的主即將作為我們罪的贖罪祭被獻上。審判祂的人正式宣告祂是一個無罪、無瑕疵的人,這是合適且正確的。神羔羊被殺時,被殺祂的人發現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這是合適且正確的(彼前 1:19)。神掌管一切的手安排了祂受審的過程,以至於即使是祂的敵人作為審判官,也無法查出祂有任何過錯,無法證明祂有任何罪。

對於粗心的聖經讀者來說,眼前的這一點似乎微不足道。然而,它應該引起每一位受教的基督徒的共鳴。我們應該每天感恩,因為我們偉大的替代者在各方面都是完美的,我們的保證人是一位完全且無過錯的保證人。世上有哪個孩子能數清自己的罪孽?我們每天活著,該做的事沒有做,不該做的事卻做了。但這必須是我們的安慰:公義的基督已經承擔了站在我們位置上的責任,償還了我們所有人都欠下的債,並成全了我們所有人都違背的律法。祂確實完全成全了那律法。祂滿足了它所有的要求。祂完成了它所有的條件。祂是第二個亞當,擁有「手潔心清」的特質,因此能坦然進入神聖潔的山(詩 24:4)。祂是所有信祂之罪人的公義(羅 10:4)。在祂裡面,所有信徒都被算為律法的完全成全者。聖潔神眼中所見的他們,是在基督裡,披戴著基督完美的公義。因著基督的緣故,神現在可以對信徒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其次,讓我們從這段經文中學習,猶太人是如何徹底地承擔了我們主耶穌基督死亡的全部責任。經文告訴我們,當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時,猶太人「大聲催逼他,求他釘在十字架上」。經文又說,「他們大聲要求,堅持要將他釘十字架,他們的喊叫得勝了」。我們主受難史中的這一事實值得特別注意。它顯示了使徒在後來的日子談論基督之死時,其言辭的嚴謹準確。他們談到這是猶太民族的行為,而非羅馬人的行為。彼得在耶路撒冷對猶太人說:「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你們掛在木頭上殺了他。」(徒 3:15;5:30)。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人說:「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帖前 2:15)。只要世界還存在,眼前的這一事實就是人類對神天生仇恨的紀念。當神的兒子降臨人間,住在祂自己的選民中間時,他們藐視祂、拒絕祂,並殺害了祂。

猶太人在我們主死亡一事上所承擔的可怕責任,神並沒有忘記。他們所流的義人的血,一千八百多年來一直在控告他們這個民族。猶太人分散在世界各地,在列國中流浪,沒有土地,沒有政府,沒有家園,至今仍在證明他們自己的話語得到了可怕的應驗。他們所殺之彌賽亞的血「歸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身上」。他們是給世界的永久警告:拒絕主基督是一件可怕的事,如果一個民族強硬地反對神,那麼當神按照他們的話語對待他們時,他們不應感到驚訝。令人驚奇的是,儘管以色列有所有的罪孽和不信,神仍為他們存留了憐憫!那個刺傷並殺害祂的民族,終將憑信心仰望祂,並恢復祂的恩寵(亞 12:10)。

最後,我們應當觀察到這段經文中與釋放巴拉巴有關的顯著情況。經文告訴我們,彼拉多「釋放了那作亂和殺人下在監裡的巴拉巴,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他面前有兩個人,他必須釋放其中一個。一個是得罪神和人、沾滿罪惡的罪犯。另一個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的神兒子,在祂裡面毫無過錯。然而,彼拉多卻定罪了無辜的囚犯,釋放了有罪的人!他下令釋放巴拉巴,並將耶穌交給他們釘十字架。

眼前的這一情況非常有教益。它顯示了猶太人對我們主那種苦毒的惡意。用彼得的話說:「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徒 3:14)。它顯示了我們的主為了成就我們的救贖所作出的極大謙卑。祂容許自己被認為比一個兇手更輕,被算為比罪魁更該死!

但在我們眼前的這一情況下,還有更深層的含義,我們絕不能忽略。整個過程是一個生動的象徵,代表了當罪人在神面前被稱義時,基督與罪人之間所發生的奇妙交換。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 5:21)。無罪的基督在神面前被算為有罪,好叫我們這些有罪的人被算為無罪,並從定罪中被釋放出來。

如果我們是真正的基督徒,讓我們每天將靈魂倚靠在一個令人安慰的思想上:基督確實是我們的替代者,並替我們受了刑罰。讓我們坦然承認,像巴拉巴一樣,我們配得死亡、審判和地獄。但讓我們緊緊抓住那榮耀的真理:一位無罪的救主已經替我們受了苦,信祂的人,有罪的可以得釋放。

路加福音 23:26-38

我們應當注意這段經文中我們主那預言性的警告。我們讀到,當祂被帶往各各他時,祂對跟隨祂的婦女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為日子將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這些話在猶太婦女耳中聽起來一定特別可怕。對她們來說,不生育總是一種恥辱。想到有一天不生孩子反而是一種福氣,這對她們來說一定是一個嶄新且令人恐懼的思想。然而,在五十年內,基督的這個預言就字面意義上應驗了!提多將軍率領的羅馬軍隊圍困耶路撒冷,給城中所有居民帶來了難以想像的飢荒和瘟疫,造成了最可怕的苦難。據記載,在圍城期間,婦女們甚至因為缺乏食物而吃掉了自己的孩子。在臨到猶太民族的最後審判中,沒有人比妻子、母親和幼小的孩子承受得更沉重。

我們應當警惕,不要以為主耶穌對人類只展現憐憫、赦免、慈愛和寬恕。毫無疑問,祂有豐盛的憐憫。祂那裡有如大江般的憐憫。祂「喜愛憐憫」。但我們絕不能忘記,祂不僅有憐憫,還有公義。有審判正為那些不悔改和不信的人預備著。福音中也向那些在邪惡中硬著心的人顯明了忿怒。同一朵雲彩,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光明的,對埃及人來說卻是黑暗的。那位邀請勞苦擔重擔的人到祂那裡得安息的主耶穌,也極其明確地宣告,人若不悔改,就必滅亡;不信的人,必被定罪(路 13:3;可 16:16)。

那位現在向悖逆和頂嘴的人伸出雙手的救主,有一天必在火焰中顯現,報應那些不認識神和不聽從福音的人(帖後 1:8)。讓這些話深深銘刻在我們心中。基督確實是極其恩慈的。但恩典的日子終究會結束。一個不信的世界最終會發現,正如耶路撒冷所經歷的那樣,神不僅有憐憫,還有審判。沒有什麼忿怒會比那長期積累、堆積起來的忿怒更沉重。

其次,我們應當注意這段經文中我們主那恩慈的代求。我們讀到,當祂被釘十字架時,祂說的第一句話是:「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祂自己身體那撕心裂肺的劇痛並沒有讓祂忘記別人。祂在十字架上的七句話中,第一句就是為殺害祂的人的靈魂祈禱。祂剛剛通過一個顯著的預言展示了祂的先知職分。祂即將通過為悔改的強盜打開樂園之門來展示祂的君王職分。祂現在通過為釘祂的人代求來展示祂的祭司職分。「父啊,」祂說,「赦免他們。」

這奇妙祈禱的果效,直到書卷展開、人心隱情被揭露的那一天,才會完全顯明。我們可能完全無法想像,在釘十字架後的頭六個月裡,耶路撒冷有多少人歸向神,是直接回應了這個奇妙的祈禱。也許這個祈禱是悔改的強盜悔改的第一步。也許它是影響百夫長的一種方式,百夫長宣告我們的主是「一個義人」,而百姓則「捶著胸回去了」。也許五旬節那天歸信的三千人,其中有些人可能曾是我們主殺手的前列,他們歸信的功勞要歸於這個祈禱。那日子必會顯明。沒有什麼隱藏的事不被揭露。我們只知道,「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常聽我。」(約 11:42)。我們可以確信,這個奇妙的祈禱被聽見了。

讓我們在我們主為釘祂的人所作的代求中,看到基督對罪人無限之愛的又一個證明。主耶穌確實是極其慈悲、極其憐憫、極其恩慈的。沒有人是祂不關心的,沒有人是太邪惡而祂不顧念的。祂為不信的耶路撒冷哀哭。祂聽了臨終強盜的祈禱。祂停在樹下呼喚稅吏撒該。祂從天上降下來轉變逼迫者掃羅的心。即使在十字架上,祂仍有時間為殺害祂的人祈禱。這樣的愛是超越知識的愛。最卑劣的罪人也沒有理由害怕向這樣的救主求助。如果我們需要悔改和相信的保證與鼓勵,眼前的這段經文無疑提供了足夠的依據。

最後,讓我們在我們主的代求中,看到所有屬祂的人心中應有的精神。像祂一樣,讓我們以善報惡,以祝福代替咒詛。像祂一樣,讓我們為那些惡待我們、逼迫我們的人祈禱。我們心中的驕傲往往會反抗這種想法。這個世界的風氣可能會稱這種行為為愚蠢。但讓我們永遠不要以效法我們神聖的主為恥。為敵人祈禱的人,展現了基督的心志,並必將得到他的賞賜。

路加福音 23:39-43

我們現在所讀的這些經文值得用金字印刷。它們可能已經拯救了無數的靈魂。無數人將在永恆中感謝神,因為聖經中包含了這個悔改強盜的故事。

首先,我們在眼前的歷史中看到了神拯救罪人的至高主權。經文告訴我們,有兩個強盜和我們的主一同被釘十字架,一個在祂右邊,一個在祂左邊。兩人都同樣靠近基督。在祂懸掛在十字架上的六個小時裡,兩人都看見並聽見了所發生的一切。兩人都瀕臨死亡,承受著劇痛。兩人都同樣是邪惡的罪人,需要赦免。然而,其中一個像他活著時一樣,在罪中死去,剛硬、不悔改、不信。另一個悔改了,相信了,向耶穌呼求憐憫,並得救了。

這樣的事實應該教導我們謙卑。我們無法解釋它。我們只能說:「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 11:26)。為什麼在完全相同的環境下,一個人歸正了,而另一個人卻死在罪中——為什麼同一個講道,一個人聽了完全無動於衷,另一個人卻回家祈禱並尋求基督——為什麼同一個福音對一個人隱藏,卻向另一個人顯明,所有這些都是我們根本無法回答的問題。我們只知道事實如此,否認它是沒有用的。

我們自己的責任是明確而清楚的。我們應當勤勉地使用神為靈魂益處所設立的一切方法。沒有人必然會滅亡。聖經中沒有所謂的「預定定罪」。福音的邀請是廣泛、白白且普遍的。第十七條信條說:「在我們的一切行為中,應當遵循神在聖經中明確向我們宣告的旨意。」神的至高主權從來不是為了摧毀人的責任。一個強盜得救,是為了讓任何罪人都不要絕望;但只救了一個,是為了讓任何罪人都不要自恃。

其次,我們在歷史中看到了得救悔改的不變特質。這是悔改強盜故事中一個被嚴重忽視的重點。成千上萬的人只看到他臨終得救這一廣泛事實,而沒有再深入。他們沒有看到他在死前從口中流露出的明確且定義清晰的悔改證據。這些證據值得我們密切關注。

強盜悔改的第一個顯著步驟,是他對同伴譏笑基督的邪惡行為感到關切。「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他說。

第二個步驟是完全承認自己的罪。「我們是應得的,因為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

第三個步驟是公開承認基督的無罪。「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第四個步驟是對耶穌基督拯救能力和意願的信心。他轉向一位被釘十字架的受難者,稱祂為「主」,並宣告他相信祂擁有一個國度。

第五個步驟是祈禱。他在十字架上懸掛時向耶穌呼求,甚至在那時就請求祂顧念他的靈魂。

第六個也是最後一個步驟是謙卑。他懇求我們的主「紀念」他。他沒有要求什麼偉大的事。只要被基督紀念,對他來說就足夠了。

這六點應該始終與悔改的強盜聯繫在一起。他證明自己歸正的時間非常短。但他很好地利用了這段時間。很少有臨終者能像這個人一樣留下如此好的證據。

讓我們警惕沒有證據的悔改。恐怕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人帶著手中的謊言離開這個世界。他們幻想自己會得救,因為強盜在臨終時得救了。他們忘記了,如果他們想像他那樣得救,他們就必須像他那樣悔改。一個人剩下的時間越短,他就越必須善加利用。當他開始思考時,他離死亡越近,他留下的證據就必須越清晰。可以肯定地說,作為一條普遍規則,沒有什麼比臨終悔改更令人徹底不滿意的了。

第三,我們在歷史中看到了基督拯救罪人的驚人能力和意願。經文寫道,祂「能拯救到底」(來 7:25)。如果我們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查考整本聖經,我們永遠找不到比悔改強盜得救更驚人的基督能力與憐憫的證明。

強盜得救的時間,是我們主最軟弱的時刻。祂在十字架上痛苦地懸掛著。然而,即使在那時,祂也聽見並應允了一個罪人的請求,並為他打開了生命之門。這無疑是「能力」!

我們主所拯救的那個人,是一個瀕臨死亡的邪惡罪人,他過去的生活沒有什麼值得稱道的,現在的處境除了謙卑的祈禱外也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然而,即使是他也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這無疑是「憐憫」。

我們需要證明救恩是出於恩典而非行為嗎?我們在眼前的例子中就看到了。臨終的強盜手腳被釘在十字架上。他實際上無法為自己的靈魂做任何事。然而,即使是他,也通過基督無限的恩典得救了。沒有人像這個人一樣,得到過如此強有力的赦免保證。

我們需要證明聖禮和儀式並非救恩的絕對必要條件,並且在無法獲得時人可以沒有它們而得救嗎?我們在眼前的例子中就看到了。臨終的強盜從未受洗,不屬於任何有形的教會,也從未領受主的晚餐。但他悔改並相信了,因此他得救了。

讓這些事深深銘刻在我們心中。基督永不改變。救恩的道路始終如一。那位拯救了悔改強盜的主仍然活著。對於最卑劣的罪人,只要他願意悔改並相信,就有希望。

最後,我們在眼前的歷史中看到了臨終的信徒離安息和榮耀有多近。我們讀到,我們主在回答強盜的祈禱時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那個「今日」包含了一整套神學。它告訴我們,信徒死亡的那一刻,他的靈魂就在幸福和安全的保守之中。他完全的救贖尚未到來。他完美的福分不會在復活的早晨之前開始。但在他的死亡與獎賞狀態之間,沒有神秘的延遲,沒有懸而未決的時期,也沒有煉獄。在他呼出最後一口氣的那一天,他就去了樂園。在他離世的那一刻,他就與基督同在(腓 1:23)。

當我們信主的親友在基督裡安睡時,讓我們記住這些事。我們不可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為他們哀傷。當我們哀傷時,他們正在歡喜。當我們穿上喪服,在他們的葬禮上哭泣時,他們在主裡是安全且快樂的。最重要的是,如果我們是真正的基督徒,在展望我們自己的死亡時,讓我們記住這些事。死亡是一件莊嚴的事。但如果我們死在主裡,我們不必懷疑我們的死亡將是得益。

路加福音 23:44-49

讓我們觀察這些經文中伴隨我們主在十字架上死亡的奇蹟「徵兆」。經文告訴我們,有三個小時「遍地都黑暗了」。太陽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中間裂為兩半」。

當救贖罪惡的偉大祭物被獻上,神的兒子正在死去時,耶路撒冷周圍所有人的注意力以一種顯著的方式被吸引,這是合適且正確的。當律法在西奈山頒布時,在以色列全會眾面前行了神蹟奇事。同樣地,當基督的贖罪之血在各各他流出時,也有神蹟奇事。這是一個給不信世界的徵兆。正午的黑暗是一個會迫使人們思考的奇蹟。這是一個給公開的教會和聖殿祭司的徵兆。懸掛在聖所和至聖所之間的幔子裂開,是一個會讓猶太地每一位祭司和利未人心中產生敬畏的奇蹟。

讓我們記住,在特殊場合出現這樣的徵兆,是神對待人類方式的一部分。祂知道人性中那種絕望的愚鈍和不信。當祂引入一個新的時代時,祂認為有必要通過奇蹟來喚起我們的注意。祂因此迫使人們不得不睜開眼睛,在短時間內聽祂的聲音。祂在過去的日子裡經常這樣做。祂在頒布律法時這樣做了。祂在眼前的經文中引入福音時也這樣做了。當基督第二次再來時,祂還會再做一次。祂將向一個嘲笑、不信的世界表明,祂可以隨意暫停自然法則,並像祂呼喚大地存在一樣輕易地改變創造的框架。祂終將應驗祂的話:「這一次我又要震動,不但震動地,還要震動天。」「月亮要蒙羞,日頭要慚愧;因為萬軍之耶和華必在錫安山作王。」(來 12:26;賽 24:23)。

其次,讓我們觀察這些經文中我們主在臨終時所說的顯著「話語」。我們讀到:「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毫無疑問,這些話語中蘊含著我們無法測度的深意。我們主之死有某種神秘之處,使它不同於任何普通人的死亡。我們必須謹慎記住,說出眼前這些話的那一位,既是神也是人。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的。祂的神性當然不會死。祂自己說:「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 10:17-18)。基督的死,不像我們在時辰到了時那樣——不是因為祂被迫而無法避免死亡——而是自願的,出於祂自己自由的意志。

然而,我們主的話語在某種意義上,為所有真正的基督徒提供了一個教訓。它們向我們展示了上帝的兒女應當如何面對死亡。它們提供了一個每一位信徒都應努力效法的榜樣。正如我們的主,我們不應害怕面對「恐怖之王」。我們應當視他為一個已被擊敗的仇敵,其毒鉤已被基督的死所除去。我們應當視他為一個只能暫時傷害身體,之後便無計可施的敵人。我們應當平靜且忍耐地等待他的到來,並相信當肉體衰殘時,我們的靈魂將得到妥善的保守。這正是臨終時司提反的心志:「主耶穌,」他說,「求你接收我的靈魂。」這也是年邁的保羅在離世之時的心志。他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徒 7:59;提後 1:12。)擁有這樣結局的人,真是何等有福!

最後,讓我們從這些經文中觀察百夫長和那些看見基督受死之人的良心力量。經文告訴我們,百夫長「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經文也告訴我們,那些聚集觀看的人,「捶著胸回去了。」

我們並不確知此處所描述的情感性質為何。我們不知道這些情感達到了什麼程度,或帶來了什麼後續的果效。但至少有一件事是明確的:這位羅馬軍官確信自己參與了一場不義的行動,並釘死了一位無辜者。圍觀的群眾因意識到自己曾協助、默許並教唆了一樁嚴重的罪行而感到心如刀割。那天傍晚,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離開各各他時都心情沉重、自責且不安。

良心的力量確實巨大!它對人的心靈能產生強大的影響!它能使寶座上的君王心生恐懼。它能使群眾在幾個勇敢的真理捍衛者面前,像一群綿羊般戰兢發抖。儘管良心常是盲目且錯誤的,無法使人歸正或引導人歸向基督,但它仍是人類構造中極為蒙福的一部分,也是福音派傳道人在會眾中最好的朋友。難怪保羅說:「藉著顯明真理,我們將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林後 4:2。)

渴望內心平安的人,必須謹慎,不可與自己的良心作對。他應當善用良心,嚴加守護,聆聽它的聲音,並視其為友。最重要的是,他應當每日禱告,祈求自己的良心能被聖靈光照,並被基督的血所潔淨。約翰的話語意義深遠——「我們的良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約壹 3:21。)一個能說「我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的人,他的生命正走在正道上。(徒 24:16。)

路加福音 23:50-56:耶穌的安葬

我們從這些經文中看到,基督有一些鮮為人知的門徒。經文提到一位名叫約瑟的,「是個良善公義的人」——一個「未曾附從」那些定我們主罪之人的計謀的人——一個「素常盼望神國的人」。這位約瑟在釘十字架後,大膽地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取下來」,並「安放在墳墓裡」。

除了此處所記載的,我們對約瑟一無所知。在《使徒行傳》或各卷書信中,我們找不到任何關於他的名字。在我們主事工的早期階段,他也從未露面。他為何之前沒有公開加入門徒行列,我們無法解釋。但在這最後的時刻,這個人卻不害怕顯明自己是我們主的朋友。就在使徒們離棄耶穌的時候,約瑟並不以顯明他對主的愛與敬重為恥。其他人是在主活著並行神蹟時承認祂;而承認祂在死時的榮耀,則留給了約瑟。

約瑟的歷史充滿了教導與鼓勵。它向我們表明,基督有一些教會知之甚少或一無所知的朋友,他們或許比某些人表現得更低調,但在真實的愛與情感上卻不輸給任何人。最重要的是,它向我們表明,環境可能會在我們意想不到的地方激發出恩典;基督的事業終有一天會證明,祂擁有許多我們目前尚未察覺的支持者。這些人就是大衛所稱的「隱藏的人」,也是所羅門比作「荊棘中的百合花」的人。(詩 83:3;歌 2:2。)

讓我們從亞利馬太人約瑟的例子中學習,在判斷他人時要寬容並充滿盼望。當我們的眼睛或許什麼也看不見時,這個世界並非一片荒蕪。當一切看似黑暗時,可能仍有隱藏的微光。在某些偏遠的羅馬天主教、東正教或亞美尼亞教會中,可能存在著天父親自栽種的微小靈性生命。在某些被忽視的英國教區中,可能埋藏著上帝所放置的真實信心種子。在以色列中,曾有七千個以利亞所不知道的真實敬拜者。審判之日將會顯明那些看似在後的,並將他們安置在居首的行列中。(王上 19:18。)

其次,我們從這些經文中看到了基督死亡的真實性。這是一個透過祂安葬細節而無可爭辯的事實。那些將祂的身體從十字架上取下並用細麻布包裹的人,絕不可能被欺騙。他們自己的感官必然見證了他們所處理的是一具屍體。他們自己的雙手與雙眼必然告訴他們,他們安放在約瑟墳墓裡的那位,不是活著,而是死了。

我們面前這個事實的重要性,遠比粗心的讀者所想像的要大。如果基督沒有真正死亡,福音的一切安慰將蕩然無存。若非祂的死,沒有任何事物能償還人對上帝所欠的債。如果祂沒有死,祂的道成肉身、講道、比喻、神蹟以及對律法無罪的順服,都將毫無用處。對第一個亞當所宣告的刑罰是地獄中的永死。如果第二個亞當沒有真正且實際地替我們死,而僅僅是教導我們真理,那麼最初的刑罰將繼續對亞當及其所有後代保持完全的效力。正是基督的生命之血拯救了我們的靈魂。

讓我們永遠讚美上帝,我們偉大救贖主的死是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站在十字架旁的百夫長、取下釘子並將身體放入墳墓的朋友們、在旁觀看的婦女們、封住墳墓的祭司們、看守墳墓的士兵們,所有人都是耶穌確實死亡的見證人。偉大的贖罪祭確實已經獻上。羔羊的生命確實已經被取走。罪所應得的刑罰確實已經由我們神聖的替代者所承擔。相信耶穌的罪人可以滿懷盼望,無所畏懼。就他們自己而言,他們是有罪的;但基督已為不虔敬的人死了,他們的債務現在已完全付清。

最後,我們在這些經文中看到基督的門徒對第四條誡命的尊重。經文告訴我們,那些預備了香料和香膏要膏抹主身體的婦女們,「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這個小細節是對那些聲稱基督廢除了第四條誡命的人,一個強有力的間接反駁。無論是在此處還是其他地方,我們都找不到任何支持這種結論的根據。我們看到我們的主經常譴責猶太人關於安息日守則的人為傳統。我們看到祂將這蒙福的日子從迷信和非聖經的觀點中潔淨出來。我們看到祂堅定地主張,必要的工作和憐憫的工作並不違反第四條誡命。但我們從未發現祂教導說安息日根本不應遵守。而在我們面前的這節經文中,我們發現祂的門徒對於遵守安息日的義務,比任何人都更加謹慎。他們絕不可能從他們的主那裡學到第四條誡命對基督徒沒有約束力。

讓我們堅守古老的教義:安息日不僅僅是猶太人的制度,而是從起初就為人類所設立的日子,且其受尊崇的程度,基督徒應當與猶太人一樣。讓我們毫不懷疑,使徒們是受了我們主的教導,才將安息日從一週的最後一天改為第一天,儘管為了避免冒犯以色列人,他們在公開宣佈這一改變時受到了仁慈的節制。最重要的是,讓我們將安息日視為對人類靈魂至關重要的制度,並竭力維護它在我們中間的完整性。它對身體、心智和靈魂都有益處。它對遵守它的國家和尊崇它的教會都有益處。從「沒有安息日」到「沒有上帝」,只有幾步之遙。那個試圖將安息日變成商業和娛樂日子的人,是他同胞最大利益的敵人。那個認為信徒應當屬靈到不需要將一週中的一天從其餘日子中分別出來的人,對人心或我們在這個充滿誘惑與邪惡的世界中的處境,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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